終於,完成了人生大事。
但其實早在2011完成登記,身份證上有了彼此的大名。
只是藉著儀式,由上帝見證我們的婚姻,得到 神的祝福。
我和阿宏交往11年半,只能説被教育(或是洗腦?!)得太好,希望越簡單越好!沒有迎娶;沒有印喜帖;不收禮;不收紅包。只有教會儀式,然後和雙方親友一起吃個飯。
在雙方家人前,聽牧師講道。我是你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。多希望我的爸爸媽媽也能聽進去啊!
很開心能藉著這個儀式,讓我的家族多了解一點點我們的信仰;見證我們很正式的在 神面前,許諾終身。
噢!這是我的家人第一次參加教會結婚儀式。簡單隆重。
(儀式前,請媽媽幫我蓋頭紗。)
(由爸爸牽著,準備進禮堂走紅毯。)
(由周牧師幫我們證婚;也是周牧師幫我受洗;幫阿宏做堅信禮。)
此後,我們要手牽手相互扶持走人生旅程。